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须以定向就业形式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因故自愿放弃录取资格,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考生自愿放弃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声明”(见附件2),于4月11日前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yjsb@nau.edu.cn,邮件名为“考生姓名+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我校将递补其他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换手机号码,请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
1.南京审计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