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
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复试分数线。资格线为:初试外语成绩工科不低于40分,医科不低于5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情况、外国语听说读等能力测试、申请的材料等进行考核。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名单。见附件“南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4. 复试时间、地点。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2014年 (周一) |
专业课考试 |
08:30-11:30 |
南通大学主校区JX 7-208 |
综合面试 |
14: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主校区12-604 |
|
14:30- |
基础医学:启秀校区教学楼7楼第一会议室 临床医学:启秀校区教学楼7楼第二会议室 |
5.复试体检。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盖章,否则,体检无效)。体检时间、地点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6.相关费用。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50元/生)等均自行解决。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与学院联系,领取定向生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7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特此通告。
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单位:南通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513-8501288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研究生处:0513-85012093(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信箱:jwjc@ntu.edu.cn。
南通大学研究生处
南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以专业名称及考生编号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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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名称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4108100102 | 高锐锋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4108100103 | 陈永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4108100105 | 唐慧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4108100206 | 王磊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4108100308 | 朱富云 |
基础医学 | 103044110010219 | 王丹 |
基础医学 | 103044110010320 | 成翔 |
基础医学 | 103044110010322 | 陈颖 |
基础医学 | 103044110010425 | 刘永华 |
基础医学 | 103044110010432 | 秦婧 |
基础医学 | 103044110010534 | 周艳 |
临床医学 | 103044110020136 | 刘金霞 |
临床医学 | 103044110021247 | 王勇 |
临床医学 | 103044110021249 | 顾宏卫 |
临床医学 | 103044110021457 | 杨晓清 |
临床医学 | 103044110021458 | 徐云钊 |
临床医学 | 103044110021459 | 景蓉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