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掌握 行政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业务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具备从事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 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具备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适应高校教学、科研部门研究所需要的、身心健康的高 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地方政府管理研究
2、比较政府管理研究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前三个学期学完全部必修课和有关选修课,后三个学期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4学分)
(2)英语 (6学分)
2、专业必修课:(1)公共行政学研究 (3学分)
(2)比较政府管理研究 (2学分)
(3)公共政策研究 (2学分)
(4)地方政府改革实证研究 (2学分)
(5)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学分)
(6)政治学原理 (2学分)
(7)宪法与行政法学 (2学分)
(8)组织行为学 (2学分)
3、选修课: (1)中国行政管理制度史 (1学分)
(2)政治思想史 (2学分)
(3)政府经济学 (2学分)
(4)政治社会学 (1学分)
(5)行政管理案例研究 (1学分)
(6)国外行政管理学名著选读 (1学分)
(7)管理思想史 (1学分)
(8)专业英语 (2学分)
4、任意选修课(另行安排)
5、社会调查课 (2学分)
总学分(40学分)
五、学习时间安排
第一学期
1、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54课时)
(2)英语(一) (60课时)
(3)公共行政学研究 (78课时)
(4)政治学原理 (39课时)
2、选修课:(1)政治社会学 (24课时)
(2)管理思想史 (30课时)
第二学期
1、必修课:(1)比较政府管理研究 (48课时)
(2)宪法与行政法学 (39课时)
(3)英语(二) (60课时)
2、选修课:(1)国外行政学名著选读 (30课时)
(2)行政管理案例研究 (24课时)
(3)中国行政管理制度史 (30课时)
第三学期
1、必修课:(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39课时)
(2)地方政府改革实证研究 (42课时)
(3)组织行为学 (30课时)
(4)公共政策研究 (42课时)
2、选修课:(1)政府经济学 (30课时)
(2)政治思想史 (39课时)
(3)专业英语 (21课时)
第四-第六学期
社会调查、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六、学位论文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完成学习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的同时,根据导师的指导,按照确定的专业方向,酝酿学位论文的选题并进行资料收集工作。在第三学 期确定论文选题,形成写作大纲,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并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第四学期进行调研及论文写作;第五学期完成撰写工作,在第六学期前两个月统一组 织进行论文评阅和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
七、培养方式和方法
1、实行导师指导和导师组、教研部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教研部具体负责并经导师组研究制定教学计划,了解并检查导师培养研究生的进展情 况,做好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调研指导和论文答辩的有关组织工作;导师承担并完成有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提出研究生学习的书目,围绕专业方向指导研究生学 习,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和指导研究生进行社会调查和参加学术活动,帮助研究生确定和选好论文题目,认真指导学位论文的写作。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树立刻苦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全面完成学习任务。
3、教研部和导师组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调查和调研报告写作。学位论文调查由导师根据需要安排。
4、为了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完成规定的必修与选修课程外,要求根据自身需求选修2学分任意选修课程。
5、为了提高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理论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6、考核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均采用百分制;每门课在课程讲授结束后即进行考试或考查,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准予补考一次,仍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不予毕业,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授予
获得40个学分以上(含40个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