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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慧科杯”2018年常州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四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_常州大学

常州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14

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等多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大赛成功举办了三届,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亲笔回信,肯定大学生“既取得了积极成效,又受到了思想洗礼”;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大赛,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历届大赛都亲临总决赛现场,亲切接见获奖师生,并发表重要讲话。

大赛自2015年5月启动,由最初的1878所高校20万学生参与,发展到第三届的2241所高校150万学生参与。第三届大赛还首次设置了国际赛道,美、加、英、日、澳等25个国家和地区的116支大学生团队报名参赛。

我校在第三届大赛中取得国赛铜奖2项的成绩,为切实做好第四届大赛参赛组织工作,力争获得更大突破,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常州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共同举办,慧科教育科技集团联合协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校赛、省赛及国赛等各环节的组织和管理,进行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作品收集、评审和省赛国赛的组织工作;校团委、学生处等部门进行资源保障和条件准备;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项目计划书撰写等实务培训工作;各学院负责本院师生动员、作品遴选、学生指导、组织学生报名和参赛工作。

学校邀请企业代表、投资人、投资机构负责人和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团,负责参赛项目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大赛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程 纯陈 群

副主任:陈奎庆 徐守坤

成员: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以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企业代表、投资人、投资机构负责人、校内外专家。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今年新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独立设置奖项。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一)项目要求。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二)项目来源。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4月6日)

1.校内报名:学校前期已经开展了项目征集(预报名)工作,大赛报名表即为前期的项目征集表。请各学院于4月6日前将各参赛团队报名表(附件1)、学院报名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xylpy@cczu.edu.cn),同时将报附件1、2的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盖章交至文正楼503教务处实践科。请各学院在前期项目征集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参赛项目内容,提高参赛报名质量,切实做好参赛报名工作。

2.系统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5月20日。

3.指标要求。理工科学院申报参赛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0项,其他学院原则上不得少于20项,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罗庚学院不作数量要求。完成情况以大赛官方报名系统统计结果为准。

(二)材料提交(4月13日前)

1.请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将各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电子版(pdf文件,见附件3)统一发至指定邮箱(zxylpy@cczu.edu.cn),同时将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文正楼503教务处实践科。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项目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项目展示视频在晋级校赛第二轮的时候提供。

2.项目计划书要求: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创意项目计划书,其他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计划书格式参照附件3,电子版提交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3.展示视频格式要求:时长不超过1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要求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300M。

4.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命名方式:学院-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教师负责人。

(三)校赛评审(4月底前)

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4月中旬)

大赛组委会根据国赛、省赛评审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比打分,确定参加第二轮评审的项目。

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4月下旬)

入围第二轮的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现场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项目展示及答辩内容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PPT陈述(时间10分钟,版本为PowerPoint2010)、回答专家问题(5分钟),项目展示视频(1分钟,含在项目陈述时间内)。

六、奖励政策

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一等奖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决赛,经省赛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一)参赛学生。成功报名(以大赛官方“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移动端报名统计为准)的参赛团队,每个学生可冲抵1次人文之光讲座刷卡;成功晋级校赛第二轮的参赛团队,每个学生可冲抵5次人文之光讲座刷卡;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团队,每个学生获得1个公选课学分(创新创业类),同时校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参赛团队将获得不低于去年标准的现金奖励(经费来源于社会企业或机构冠名赞助);入围国赛并获奖的对照 《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常大〔2017〕197号)文件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按照最高计,不重复计算。

(二)指导教师。学校提倡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遴选科研项目参与比赛。根据省厅大赛文件精神,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根据《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常大〔2017〕197号)文件,对入围国赛获奖项目予以奖励,并对教师给予指导工作量补贴。

(三)组织学院。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的得分总和进行评定(以参赛项目申报学院为统计依据)。竞赛组织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报名的团队数计分。报名团队数量达到分配数量要求的计50分,超过最低分配数量的,每增加一个增计3分。大赛获奖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团队在大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校赛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总得分排名前5的学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I级甲等赛事)是目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最重视、规格最高的大学生赛事,是展示和检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已被列为2018年学校六大重点工作之一。各学院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书记、院长共同担任组长),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赛事组织情况将作为学年年度教学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在校本科生、硕士生以及毕业5年内校友创业项目报名参赛,动员具有丰富竞赛指导经验,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投身到“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既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更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努力实现我校在国赛成绩上的新突破,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八、联系方式

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大赛开通交流QQ群:306659207(常大创新创业竞赛群),大赛重要通知及文件会在群中发布。

大赛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请各学院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和QQ群通知。联系人:张小远,13815012605/86330148。
常州大学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项目征集表.doc

附件2:项目征集汇总表.xls

附件3:项目计划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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