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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_常州大学

常州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14

各学院: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圆满落下帷幕,我校最终取得国赛铜奖2项的好成绩。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力争在明年省、国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文)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自2015 年起联合有关部门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目前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之一,成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第三届大赛,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的2257所高校参赛,团队报名项目37万个、参与学生150万人,分别是上届的3.2倍、2.7倍,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大赛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总书记回信勉励参赛学生要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大赛做出指示,鼓励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刘延东副总理每年都莅临比赛现场并接见参赛获奖学生、指导老师和专家评委代表。

“互联网+”大赛是我校认定的最高层次的创新创业竞赛(I级甲等)之一,学校对在大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项目将进行奖励,并对指导教师在教学工作量、职称晋升评聘、工作业绩等方面提供系列激励,对学生团队在评奖评优、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系列的奖励支持政策。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公益创业等领域。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联合组队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激励政策

1.参赛学生。成功报名(以明年上半年大赛官方“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移动端报名统计为准)的参赛团队,每个学生可抵消1次人文之光讲座刷卡;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团队,每个学生获得1个公选课学分(创新创业类),同时校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参赛团队将获得不低于去年标准的现金奖励(经费来源于社会企业或机构冠名赞助);入围国赛并获奖的对照 《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常大〔2017〕197号)文件奖励标准予以重奖(国赛金奖团队奖励50万/银奖20万/铜奖10万)。奖励按照最高计,不重复计算。

2.指导教师。学校提倡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遴选科研项目参与比赛。根据大赛省厅文件精神,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根据《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常大〔2017〕197号)文件,对入围国赛获奖项目予以重奖,对教师给予指导工作量补贴。

3.组织学院。校赛将评选优秀组织奖,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的得分总和进行评定(以参赛项目申报学院为统计依据)。竞赛组织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报名的团队数计分。报名团队数量达到分配数量要求的计50分,超过最低分配数量的,每增加一个增计3分。大赛获奖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团队在大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校赛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总得分排名前5的学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预计在明年4-5月举行,江苏省赛预计将在明年7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明年9-10月举行。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并组织实施,校学生工作处、团委、科技处、产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2.征集要求。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第四届“互联网+”大赛。

3.指标要求。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学院学生历年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情况,现对各学院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报名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考核重要依据 之一(以参赛项目申报学院为统计依据)。具体分配指标为:理工科学院申报参赛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20项,其他学院原则上不得少于15项,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罗庚学院不作数量要求,怀德学院作为独立单位申报。

4.提交要求。请学院将项目征集表(附件1)和学院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盖章材料统一汇总好,由学院联络人(附件3)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文正楼503),电子稿统一发送至zxylpy@cczu.edu.cn,以学院为单位分项目命名,格式为:学院-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教师负责人。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参赛师生加入创新创业竞赛群306659207(每个项目1名老师+1名学生加群即可),大赛重要资料以及通知文件会在群中发布。联系人:张小远,13815012605。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征集表.doc

附件2:项目征集汇总表.xls

附件3:学院联络人.doc




常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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