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8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各项事业顺利开展,根据《常州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常州大学校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大学校院财务两级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我校2018年发展规划等有关预算工作的要求,从即日起启动2018年度校内预算编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学校发展目标为指引,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在优先保证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加大学校内涵建设投入,统筹安排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预算要求 “全、实、准”。
预算编制要结合下年度工作重点,将执行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周全,预算编制要全面;预算要求实事求是,内容详实,有文件有依据;预算编制力求准确,不留缺口,不留余量。
3、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
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国际)会议、论坛、庆典等活动,大力压缩会议等支出,“三公”经费原则上比上年只减不增。
5、坚持绩效性原则。预算编报应体现绩效性,将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1、要求全面梳理现有的专项经费的执行情况,明确专项经费的用途和经费使用范围,撤销与现阶段实际工作不相符的专项,合并性质类似专项,提高专项经费执行效益。
2、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经费预算包括办公费、业务费和专项经费,经费预算需填报《2018年校内预算申报表》。专项经费预算要求填写申报概述,明确经费使用范围、金额及测算依据。
3、新增专项要求单独填报《校内新增专项资金申报表》。
4、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专项资金管理,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必须明确各项支出的具体预算金额,待预算批复后填写“校内专项资金预算表”报财务处。
5、后勤管理处和白云校区同时填报《维修改造立项付款明细表》。
6、图书馆同时填报《图书馆预算付款明细表》。
7、其他需由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
序号 | 部门 | 材料内容 |
1 | 人事处 | 2018年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预算 |
2 | 教务处 | 分学科、学院在校本科生人数、学院2017年度教研分值 |
3 | 科技处 | 学院2017年度科研分值 |
4 | 研究生部 | 分学科、学院在校研究生、博士生人数 |
5 | 组织部 | 各单位教职工、学生党员人数 |
四、预算报送要求
为方便预算汇总和审核,各单位应按照财务处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报预算,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人:王鑫鑫 电话:8247 地点:文正楼104
电子邮箱:wxx@cczu.edu.cn
财务处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2018年校内预算申报表.xls
附件2:常州大学校内新增专项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3:维修改造立项付款明细表.xls
附件4:图书馆预算付款明细表.xls
附件5:常州大学校内专项资金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