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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单位公告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4-01-12

2013年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单位公告
2012-10-12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我院现有10个硕士点(法学2个:国际关系、外交学;文学5个: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军事学3个:军事思想、军事战略学、军事情报学)。2013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4人(全部公费),其中招收地方应届生参军入伍4人(男、女生各2人,限招法学专业),非指挥专业国防生5人(限招法学和文学专业)。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政治合格,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截至2013年9月1日,下同),且学识水平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3.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经本人所在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批准,并由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考生,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营、连主官任现职必须满2年。报考军事学各专业(军事思想除外)者,须在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并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职务为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以上。
  4.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国防生不得报考或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必须分配到部队工作满3年后方可报考)。非指挥类应届生报考研究生者,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毕业时必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国防生须经驻校选培办上报大单位干部部审批同意,军校学员须经所在院校政治机关批准。本院应届生的报考条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5.地方考生须为普通高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以及境外学校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政治学、历史学和外语类的有关专业,毕业时必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我院的考生,考试方式均须选择“全国统考”,报考类别的填写规定为:军队在职干部一律填“定向”,其他人员填“非定向”。
  2.现役军人户口所在地指本人档案所在地。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以及地方高校应届本科生报名均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3.个人通讯地址用于寄发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务必填写邮件可以到达的详细地址(写明省、市、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涉及部队单位名称时须使用代号)和邮编,并填写随时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以便联络。
  4.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凭网上报名编号,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因故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的军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应届本科生,可用军官(学员)证报名,但必须提交《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yz.chsi.com.cn/sch/viewBulletin.do?schId=368170&infoId=418893982&categoryId=481334&mindex=12)。
  5.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所在单位时需准确到学员队(例如: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一系1队)。现场照相时,军校应届学员统一着军装。
  6.填写报名信息时,凡涉及数字、英文、拼音和标点符号时,请用半角字符填写。
  7.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11月20日前,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和介绍信(或证明)原件寄送我院训练部研究生处审核。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013年国防生报考须知
  2013年我院非指挥类国防生的招生计划限额为5人。欢迎符合条件的非指挥类应届国防生踊跃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为国防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经驻校选培办上报大单位干部部审批同意后,非指挥类应届国防生可报考我院法学、文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毕业时必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时须提供驻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在11月20日前,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军官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员证)、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我院训练部研究生处审核。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013年地方应届生报考须知
  2013年,我院计划地方应届生参军入伍4人(男、女生各2人,限招法学专业)。
  地方考生须为普通高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以及境外学校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政治学、历史学和外语类的有关专业,毕业时必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地方应届生限报考法学各专业,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政治学、历史学和外语类的有关专业。地方高校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录取批次及专业证明和“高考录检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在11月20日前,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军官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员证)、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我院训练部研究生处审核。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01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限制及要求
  专业限制及要求
  1.军队在职干部:可报考所有专业(师以下作战部队考生和报考军事学有关专业者,须符合相关岗位任职年限要求)。须提供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非指挥类军校应届生:可报考法学、文学各专业和军事思想专业(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须提供院校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交叉录取函(说明不参加毕业分配)。本院应届生的报考条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非指挥类应届国防生:可报考法学、文学各专业(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须提供驻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地方应届生:限报考法学各专业,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政治学、历史学和外语类的有关专业。地方高校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录取批次及专业证明和“高考录检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在11月20日前,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军官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员证)、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我院训练部研究生处审核。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学制及待遇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地方应届生和国防生考取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后办理入伍手续。学习期间的待遇和毕业后的分配去向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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