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河海大学建于1915年,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近年来,以科技部批准成立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先后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和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标志,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校现有教职工3409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79名;博士生导师382名,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8人,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名、讲座教授1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2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75人,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95人,获“江苏省教学名师奖”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5个、“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和全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一级学科为江苏省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列入省重点序列学科;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9个工程领域。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两学科综合实力全国领先,尤其是水利工程学科总体实力最强,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位居全国第一;支撑及相关学科门类较多,水利及支撑学科人才梯队的综合实力处于国内一流地位。目前,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44000多名,其中研究生13000多名。
我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国家首批授权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学校,已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千名博士、硕士与学士,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1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2009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正式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之一。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69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110名。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参照我校2014年招生人数制定,201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采集本人图像。
(1)在2015年9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4年12月15日—29日。
(二)注意事项:
1、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时的考点必须完全一致。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交我校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五、复试与录取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选定科目并在网报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MBA、MPA、MEM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情况,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六、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一般为2年。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在标准学制内分两阶段实行动态管理,其中特等奖12000元/生·年,一等奖10000元/生·年。对特别优秀者学校将给予优质生源学费奖励(减免标准学制之内全部学费)。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4〕15号) 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30名。主要面向水利、水电、交通等行业招收工科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组织考试委员会,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持单位委托培养函于现场确认前到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预报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到我校报名点报名、现场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包含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3、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98
电话:025-83786303 传真:025-83787337
热忱欢迎报考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