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9]68号)文件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下一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把广大考生及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3.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考核方式和内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安排,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相关工作作出如下调整:
1.考核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主系统为“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副系统为“腾讯会议”。相关说明详见《河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指南》。
2.考核内容
(1)外语水平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
学校不再组织统一的外语水平考核。经学院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外语水平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免试条件,由学院组织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由外语自我介绍、考生抽选题目作答(含中、外文互译)、专家提问考生作答三部分组成,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外语水平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满分200分,低于120分为考核不合格。
综合考核不再进行笔试,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中规定的笔试内容将在网络远程面试中进行考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满分100分,为考生抽题作答,主要考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中公布的笔试内容,考查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前沿知识的掌握程度。第二部分满分100分,为专家提问考生作答,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每门100分,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60分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为6月中下旬,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官网通知。
四、录取
1.入学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入学总成绩及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学校审定。
3.原则上定向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的10%。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未通过;外语水平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未落实导师。
五、其他
1.综合考核前,学院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核。
2.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体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考生须签订《网络远程考核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下载打印,亲笔签名,考核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6.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考核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考核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如遇网络远程考核中出现突发情况等,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核。
8.2020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其他事项安排请查询研究生院和学院官网通知。
10.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9]68号)执行。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