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公共管理硕士实际情况,特制定《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规范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2013年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一、参加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且初试成绩及相关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
二、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管理楼402会议室
三、复试原则、基本内容与形式
1、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
2、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包括外语测试及专业能力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外语测试50分,专业能力综合面试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中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工作背景、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综合素质(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表达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自控及心理成熟、仪表举止行为等)。
3、面试过程有详细记录,并由所有复试小组评委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需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除须提供研究生院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 交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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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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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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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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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发表文章及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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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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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认为有助于专家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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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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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成绩的使用和录取方式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11日,考生报到时缴纳复试费、签领体检表并贴照片加盖学院公章。
七、其他
1、复试过程中需进行导师和学生相互选择环节,学生需要与拟选导师进行联系,并得到所选指导教师的签字同意,具体请考生根据各学科相关安排执行。所有获得所选导师同意指导的学生方能被录取。
2、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办法》执行(请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内查看)。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河海大学MPA教育中心。
河海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
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7:45—8:45
河海大学清凉山校区管理楼402 公共管理学院会议室
联系人:阮雪琴
电话:025-83787376 58099180 传真:025-83712612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2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