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大学分别在校本部(江苏南京)和石家庄校区(河北石家庄)招收培养军人博士研究生,其中校本部(江苏南京)另招收培养无军籍地方博士研究生。2018年军人和地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暂未下达,以国家教育部和军委机关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军人博士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愿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2.军队在职干部:(1)具有3年(含)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2)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并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3)报名确认后,需将经批准的本人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和军官证、身份证复印件寄送我校审核;(4)我校准考审核时,其所在单位干部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的个人报考信息,已进入全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准考考生数据库;(5)在职干部考生经批准可以报考我校所有学科专业;(6)已获得硕士学位。
3.应届硕士毕业军人研究生:(1)非定向生长类(尚未分配单位,档案在院校)研究生报考须经所在院校训练部门批准,并出具经批准的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和学员证复印件,供我校审核;(2)定向类(已分配单位,档案在原单位)研究生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其报考信息须进入全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准考考生数据库。网上报名后,出具经批准的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和学员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我校审核;(3)根据军队政策规定,军校生长类应届硕士生不得报考我校军事装备学和军队指挥学下的军事运筹学各相关研究方向;(4)军校生长类应届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排名均应在本专业前50%方可报考,本校应届硕士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4.拟申请2018年国家和军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报考。
5.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6.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二)无军籍地方博士生(录取后不参军入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条件:一般为已获硕士学位的地方人员和地方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军队有关要求。
5.招生学科:仅在校本部的0802机械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4土木工程、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等6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招收无军籍地方博士生(已在招生目录中相应学科的备注栏标明),其它学科不招收地方生。
注:招生政策和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军队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2017年8月20日08:00—9月20日18:00,所有考生均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在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期间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进行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确认:2017年9月22日18:00之前,网上已报名的考生,将报名信息表、专家推荐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军人考生)、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方式)函寄我校进行确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公告。
四、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0月,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校本部:(1)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体检两个阶段,其中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复试体检一般于初试结束两周后组织,采用口试、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试,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2)实行学术加分制度,复试阶段,考生根据学校统一公布的学术加分标准,提交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确定学术分,录取时计入考生总分;(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实行“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具体办法另行明确。
3.石家庄校区:入学考试不区分初试和复试,总分值为600分,包括六项内容:英语笔试、数学笔试、专业综合、科研学术成果计分、硕士学位论文评分、综合素质面试,每项内容满分100分,具体本法另行明确。
五、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考试成绩和生源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相关费用
根据国家和军队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全部自费,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人∙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医疗保险费120元/人∙年。我校对地方研究生实行学业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捐资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多种奖助政策。
军人研究生全部公费,并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
七、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单位代码:91004,招生单位名称:陆军工程大学。其中,校本部各招生学科归属相关内设学院(部、系)问题,待各学院(部、系)编成调整确定之后另行公布。
2.获2018年国家和军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占所报考学科招生计划指标。
3.关于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地点: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经批准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5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类别。报考校本部各学院(部、系)并被录取的考生,全期在校本部(江苏南京)学习;报考石家庄校区并被录取的考生,第一年在校本部(江苏南京)学习,后续专业教学和学位论文原则上按照“学员跟导师走”的要求,分流至石家庄校区(河北石家庄)学习。如有政策调整,以上级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4.有关咨询:考生除可咨询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请及时关注和查阅全军政工网、陆军政工网、校园门户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yz.chsi.com.cn)、有关微信平台上发布的招生信息。
八、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后标营路88号陆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4 联系人:廖参谋
咨询电话:(军)0501-829840,(地)025-80829840 E-mail:jlgyz@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