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队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大学实际,经校首长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由训练部统筹组织,各有关学院和校院机关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各有关学院成立相应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大学统一安排组织做好本学院所属考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选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成绩情况,区分军人考生和地方考生,分别划定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其中军人考生按一级学科划线,地方考生由于报考生源较少统一划线,详见附件1。
(二)复试人选
对上线军人考生,原则上按照各学科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对个别招生指标较少的学科,可适当增大复试比例。对上线生源数量不足的学科,经征求相关学科和导师意见后,从报考其它相近学科的考生中择优进行调剂,并对调剂考生另行安排复试。对上线地方考生,均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3月23日~24日。23日下午组织复试报到和登记,24日上午组织体检、24日下午组织综合面试,考生政治审查机动安排。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复试安排
(一)报到登记
大学统一组织,各学院协助实施。主要收取考生学术加分证明等材料。凡未经统一报到登记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017年博士研究生学术加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二)体格检查
大学统一组织,在中心校区门诊部进行。军人研究生考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地方研究生原则上参照此标准执行。
(三)综合面试
主要以口试形式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今年,大学将进一步强化复试功能,着重加强对考生思想品质、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身心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考察。
综合面试由校机关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校机关统一按一级学科(含相近)组成5~7人的面试导师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名。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核以下5个方面内容:
(1)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
(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3)对本学科学术前沿领域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4)科学思维与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科学精神、敬业精神,特别是考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四)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考生的个人、家庭基本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由各学院根据复试时间机动安排。
五、复试成绩效用
(一)复试成绩效用
对复试合格者,复试成绩(含学术加分和综合面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结束后,综合各学科生源情况、考生成绩和导师意见,择优确定录取人员。
(二)复试不合格有关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端行为的;
2.政治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3.体格检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军队研究生报考和录取有关规定的。
六、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大学及各学院面向全体考生公示以下信息:
1.招生计划;
2.复试程序和办法;
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咨询及申诉渠道;
5.拟录取考生名单;
6.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七、有关要求
复试工作事关每名考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容不得任何差错。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和大学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择优量才、宁缺毋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纯风气,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并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 要制定详细的复试工作计划,确保人员、时间、地点和内容“四落实”;
2. 要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学术素养的考查,兼顾既往学业表现;
3. 要健全复试导师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面试前要对复试导师进行专门培训,使导师组强化责任意识,熟悉政策法规,掌握规则方法,发挥集体把关作用,提高选拔评价能力;
4. 要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复试全程接受校纪委监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复试(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如实记录各项复试内容,妥善保存复试(面试)记录(含录音录像)等各种资料,报大学备查;
5. 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八、联系方式及申诉、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南京市后标营路88号解放军理工大学
邮政编码:210014
研 招 办:廖前锋,025-80820133
校 纪 委:关雪松,025-80820212
附件:1.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3.2017年博士研究生学术加分标准
附件1
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军人博士研究生(各单科和总分):
0706大气科学70 240
0802机械工程50 200
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50 170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50 170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 170
0814土木工程70 240
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50 200
0835软件工程50 200
0839网络空间安全50 170
1105军队指挥学40 180
1109军事装备学40 180
地方博士研究生(各单科和总分):
不区分学科专业35 160
附件2
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3月23日(星期四)下午
14:30-17:30考生报到登记、领取复试材料等
中心校区工保楼102教室
3月24日(星期五)上午
06:30-07:30,08:00-11:00组织考生体检(抽血和常规检查)
中心校区门诊部
下午
14:30-18:001.综合面试,考生复试结束后离校
各学院指定地点各学院
备 注政治审查由各学院根据复试时间机动安排。
附件3
2017年博士研究生学术加分标准
考生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予以加分:
1. 被确定为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一期培育对象的考生,总分加30分(参照《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
2. 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重要中文期刊目录》所列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3分;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且被SCI收录的,每篇加10分。
3. 近3年获得全国、全军性研究生创新竞赛一等奖,每次加5分。
说明:
1. 加分学术论文须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关。对于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算学术分。
2. 对被确定为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一期培育对象的考生,按第1项和第2项加分中的最高分计算。
3. 发表论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