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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4-17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 商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2.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学术硕士、MBA、MPAcc等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位及以上有指导研究生经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组长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MBA和MPAcc复试小组应有实践领域专家参加。

3. 各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组织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测试、跨学科考生加试、综合能力面试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实施具体的命题、笔试、评卷、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

4.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 《东北师范大学 2018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

人数

复试

比例

复试

分数线

备注

120201

会计学

1

130%

345/49/74

 

120202

企业管理

3

130%

345/49/74

 

120404

社会保障

2

130%

345/49/74

 

125300

会计

(全日制专业学位)

89

130%

216/42/84

不含少民计划

四、复试方式、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 专业课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时间为1.5小时。根据《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确定测试内容。

2.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3.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及潜在能力素质。对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查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思政工作相关人员与考生面谈,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在复试之前按照《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严格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科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的考生不用加试。

6. 报考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60分及以上成绩为合格按60分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下成绩为不合格按0分计入复试成绩。

7.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在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开展体检工作的通知》,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审查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 考生复试成绩= 专业课测试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仅限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考生最终成绩=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时间、地点)

1. 学术硕士(包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复试环节

时间

地点

体检

3月25日—29日工作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资格审查

3月27日9:30-10:00

商学院二楼报告厅

加试

3月26日13:30-15:00

商学院二楼212室

专业课测试

3月27日10:00-11:30

商学院二楼报告厅

面试

3月27日10:00-11:30

商学院二楼211-212室

2.会计(全日制专业学位)

复试环节

时间

地点

体检

3月27日—28日工作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资格审查

3月29日8:00-10:00

商学院二楼报告厅

专业课测试

3月29日10:00-11:30

商学院二楼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3月29日13:00-15:00

商学院二楼

面试

3月30-31日8:00

商学院二楼

3.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调剂复试

参见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

七、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小组须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情况记录在《东北师范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以下简称 《资格审查承诺书》)中。

(二)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准考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 本科学历考生:

(1)应届本科生须出示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在2019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考生须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

(3)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4. 同等学力考生:

(1)大专毕业证书原件(须于2017年9月1日前毕业)或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考生须于 2014年9月1日前毕业;

(2)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原件, 和进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 6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专业学位考生不须出示。

5. 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可附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三)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需提交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加分政策,须于复试前向报考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拟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拟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报考院部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成绩单留存原件外,其他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A4纸型)。

(四)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089;84537675

监督举报邮箱:fanggz694@nenu.edu.cn

九、其他

1. 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2. 在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本《细则》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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