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部)有:教育学部、历史文化学院(含世界古典文明研究所和世界中古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部、心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具体选拔方式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细则》。以上单位不再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硕博连读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招生计划
各学院(部)招生计划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此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8.部分招生学院(部)对跨学科考生有特殊要求,具体请见《专业目录》。
9.报考教育博士或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的基本条件参见本简章第十条。
10.报考申请考核制学院(部)的考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学院(部)对申请者提出的其他限制要求,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细则》。
注: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名流程
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须在2019年1月22日—2月20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简章和报考单位申请考核制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3)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境外学历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含汉字部分)。
(4)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5)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6)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2.所有考生(含申请考核)须在2019年2月22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下载,使用A4纸打印,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朱嘉熹,电话:0431-85099608。
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速递或邮政EMS。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网报信息与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仅限普通招考)
1.初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31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第一天考试时间为8:30—11:30,14:00—17:00。第二天考试时间为8:30—11:30。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31日。
七、复试(仅限普通招考)
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部)另行通知。
跨学科考生复试前还应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一至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见专业目录,或咨询报考学院(部)。考生是否跨学科由各学院(部)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认定。
各学院(部)组织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外语能力、学术水平的考查。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原件;往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3)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5)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考生,可附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须全部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序号装订,复试时交至报考学院(部)。
八、录取
各招生学院(部)在综合评定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报考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研究生院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九、学习方式、报考(录取)类别、修业年限、学费与奖助办法
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注:2019年我校招生专业中,仅教育学部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中部分招生领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除此之外其他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详见专业目录。
2.报考(录取)类别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报考(录取)类别。录取后,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报考(录取)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无需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仅限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及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可以选择。
注: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到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
(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均须转入我校。除“定向就业”中提到各类情况之外的考生,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修业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短修业年限3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不做额外要求。
4.学费与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十、专业学位博士及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招生方向领域:
(1)学校课程与教学(非全日制);
(2)教育领导与管理(非全日制);
(3)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1.须满足本简章第四条报考条件。
2.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3.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考生报考。具体招生计划参见专业目录。
4.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考生报名前应如实填写《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盖章后,将一份《登记表》于2019年2月22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否则不予准考。
注:少民计划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5.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
6.如报考的学院(部)采用申请考核制,其他要求参见该学院(部)2019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两课教师”专项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2019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报名系统中简称“思政后备”专项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
2.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9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
1.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心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9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教育部关于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9年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