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为10188。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9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省一流高校)。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其中一流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
一、招生规模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78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招生学科(领域)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与导师名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1.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专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我校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在每年9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择优选拔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非定向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在每年7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当年研究生院网站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其他条件请查看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报名
1.报名方式
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核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2.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
3.考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公告。
六、考(审)核内容
1.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环节的建议名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2.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应重点考核申请者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部分满分100分, 60分以下者不予通过。具体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请查看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
七、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查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注册学籍。
八、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九、其他
1.学费:1万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针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设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5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3.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均可获得)
4.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到时可不转入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若不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则不享有我校的奖助学金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所有报名人员必须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等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7.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8.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及辅导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0432—64806432,eustia@163.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3
邮编:132012
- 附件【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18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