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东北电力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应届本科生直接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东电研发[2019]14号)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2023年我校拟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为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及学科专业
我校拟招收取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146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12人,招生学科专业见《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未完成的硕士推免生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校期间参加过科学研究、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活动者优先考虑。直博生原则上应通过全国英语六级水平考试(425分及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6.符合所申报学科提出的其他条件;
7.符合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招生流程及日程安排
1.推免生和直博生报名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人应按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3.推免生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7日,申请人将以下申请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制成一个压缩包后(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姓名+推免专业”)发送至dbdlyzb@163.com。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1份;
(3)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本科阶段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直博生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月7日,申请人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招收推免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申请书中需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意见。同时提交学生证、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并制成一个压缩包后(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姓名+推免专业”)发送至dbdlyzb@163.com。。
5.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所有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更改。
6.各招生学院应在48小时内,向申请人发出同意复试或不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和直博生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7.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我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学制、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推免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其中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为 2 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一般不得申请提前毕业,最长学习年限7年。推免生和直博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 号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和西校区。
五、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0000元/人/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六、奖助办法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600元/人/月,博士13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2.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3.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博士设立一、二等奖学金。
4.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5.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七、注意事项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23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2.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我校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80643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邮编:13201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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