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我校从18号开始复试,按照学院进行,各学院复试时间不同,近期将陆续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各学院的复试办法及复试日程,请关注研究生部网站。
二、复试内容和分值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 专业课测试(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2小时。 复试内容见招生简章,
②外语测试(含听力和口试),满分为20分。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8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能力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
2.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若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业务课“资格线”要求,外语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综合能力面试的总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外语、政治“资格线”要求,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90分为合格。
4. 体检
考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盖章(注: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红章,复印章无效);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的五门以上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6、2016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政审表(见附件);
7、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
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2016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见附件),与以上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单上需贴免冠一吋近照1张。
8、免冠一吋近照2张
四、其他
研究生录取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关系入学后必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可取得就业派遣资格。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可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于4月5日前将本人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交复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