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复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文件精神及根据我校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情况,现将复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920201 |
教育管理 |
5 |
2 |
920202 |
学科教学(思政) |
1 |
3 |
920203 |
学科教学(语文) |
5 |
4 |
920204 |
学科教学(数学) |
4 |
5 |
920205 |
学科教学(物理) |
1 |
6 |
920206 |
学科教学(化学) |
1 |
7 |
920208 |
学科教学(英语) |
5 |
8 |
920209 |
学科教学(历史) |
1 |
9 |
920210 |
学科教学(地理) |
1 |
10 |
920215 |
小学教育 |
4 |
11 |
920216 |
心理健康教育 |
2 |
合计 |
30 |
二、复试科目
我校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采用笔试。
1、教育综合100分(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等内容)
2、专业课100分(考察相应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的内容)
三、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
五、考试费用:80元。
六、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4日
地点: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楼411室(新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加盖任教学校公章)
七、录取
1.复试成绩将在2016年2月26日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录取根据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及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考试有违纪、违规或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附件:延边大学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名单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