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要求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国家2016年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
3.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邻或者相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4.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6.调剂学科为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化学(0703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以及控制工程(085210,专业学位)四个一级学科。。
二、调剂程序
1.我校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各专业缺额信息。(网址:http://www.chsi.com.cn[公网]、http://www.chsi.cn[教育网]和http://yjs.jlict.edu.cn/)。
2.考生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源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
3.研招办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择优选拔调剂考生,并在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手机短信)。
4.考生本人在研招办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
5.研招办查看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情况,统一下载考生信息。
6.研招办组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及考试科目另行通知,请关注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jlict.edu.cn/)
7.研招办在调剂系统中向复试合格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
8.复试合格的考生需在调剂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同时本人需向原报考单位提出自愿调剂到吉林化工学院的书面申请。
9.研招办向复试合格的考生的第一志愿单位发放调剂调档函,调取调剂考生的各科试卷。并对试卷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给予录取,录取名单将公布在学校网站上。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由我校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吉林化工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址:http://yjs.jlict.edu.cn/)。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吉林化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承诺书》(网址:http://yjs.jlict.edu.cn/)。
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25分成绩单)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4.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7.调剂考生需填写并提交《2016年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网址:http://yjs.jlict.edu.cn/)。
8.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为同等学力考生。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申请调剂至其他院校的本校考生
考生持个人调剂的书面申请、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接收院校的同意接收函,到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五、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4]2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优惠政策:
1.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科)7000元/年,(理科)6500元/年,招收专业型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6500元/年。
2.学校助学金(覆盖面为100%),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提供学校助学金每生10500元,对调剂录取的学生,提供学校助学金每生5500元。
3.国家助学金,取得学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盖面为100%,每生每年6000元(在培养年限内,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取得学籍的所有全日制脱产类研究生均可申请,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3%,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0000元。
5.学业奖学金,取得学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一等:8000元,占30%;二等:4000元,占40%;三等:2000元,占30%)。
6.工作津贴,研究生进入实验室或实践环节后,学校及指导教师将提供充裕的研究实践项目及实习平台,学生享受工作津贴,每生每月200元以上。
7.研究生三助津贴,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各类岗位提供相应津贴。
8.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国家级优秀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校级优秀论文不超过20%)。
9.各级各类竞赛的学校配套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吉林化工学院奖励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10.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全部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为支付全部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硕士生不能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六、联系方式
赵 飞(研究生学院) 0432-63081060 13039168878
金朝辉(研究生学院) 0432-62185631 13894727758
陈玲玲(研究生学院) 0432-63081008 13843278811
杨戴竹(研究生学院) 0432-63081030 18604326188
白一龙(研究生学院) 0432-63081030 18629956410
戴传波(石油化工学院) 0432-62185150 13904415077
陈立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0432-62185590 13843225958
隋 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0432-62185248 13704326526
钟方丽(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0432-62185221 13843226291
路大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432-62185309 13578509271
张 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432-62185182 13843226229
陈 庆(机电工程学院) 0432-63083199 13944250787
艾学忠(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0432-63083113 1384322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