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需进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一志愿复试名单方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后,方可参加复试。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
4、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4日前提交至研招办。相关加分政策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测试以及外国语能力测试。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学院、学科自行组织。
1、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外国语听说能力,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3、复试总成绩为200分,低于120分者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还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需要加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时间和地点安排
1、关于资格审核。
时间:3月28日(8:30~11:00)
地点: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应加盖学院公章);④政审表(见附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③政审表(见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用A4复印纸打印,毕业证复印件须有考生签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3月24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研招办。
2、复试时间:3月29日全天。
3、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须交纳复试费180元,由学校统一收取。
五、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2、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2)×0.3。
3、关于校内调剂。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在达到原报考学科的学科门类复试线前提下,由上线考生较多的学科调剂到上线考生较少的相近学科。3月24日前,填写《吉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经接收学科、学院和学校审批后,方可参加调入学科组织的复试。
六、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火车站乘坐115路公交车到达终点即是,或乘轻轨3号线到世纪广场站下车后转115路车到达终点。机场可乘高铁到长春站,然后转乘以上公交路线到达。
联系方式:0431-8453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