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分别组成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复试原则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
2.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35人,其中学术学位155人,专业硕士280人,复试实行差额方式进行。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所有达到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
4.由于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因此有部分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将接收考生调剂。
三、复试办法
1.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1年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30日、调剂专业方向及要求于3月底、4月初公布。
2.复试采取现场考试方法进行。所有考生应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防疫须知》要求,做好体温监测和疫情防控,按时参加考试。
3.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满分为150分,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为120分,综合素质考察为30分,外语30分为参考分。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能力考核
(1)大学阶段学习经历、学术背景、学习成果、对学术方向的认识理解等;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将通过复试现场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录取
1.根据国家对研究生考试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的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加上复试专业课成绩乘以2等于录取总成绩。
2.录取名额:原则上职称为二级教授的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其他级别教授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职称为副教授的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在校学生总数不超过10人;同时学校将依据学科建设、招生计划数及各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3.复试主科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本科生,在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示
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八、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研究生处0431-85618202
举报电话:纪检审办公室0431-85110027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