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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4-15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29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严格组织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规范复试工作,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初试成绩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学科、专业当年的招生名额;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协调。

(二)各有关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察。

学院职责:

(1)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各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并对参与复试的导师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2)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3)负责组织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查工作。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负责保存研究生复试相关的各种原始材料。

(8)各专业复试小组由不低于5位成员组成,设组长1人,另需秘书1名。

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其他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以研究生院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针对一志愿考生,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政审表、本科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在长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费55元/人,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笔试)、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200分,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后方能被录取,笔试和面试均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1)专业素质考核(笔试)

专业素质考核(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艺术硕士考试形式为现场专业考试,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3小时。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思想品德面试。

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满分6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

 

2.综合能力:满分3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10分。

4.思想品德面试

 

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每名考生思想品德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思想品德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参加统一复试后,按招生目录中要求的科目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笔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不含会计专硕)=(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总分/2)×0.5。

考生总成绩(会计专硕)=(初试成绩总分/3)×0.5+(复试成绩总分/2)×0.5。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七)调剂流程

1.3月20日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将于36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发放复试通知。
3.接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4.登录长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按相关要求准备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研究生复试及对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复试,不得擅自变更。

四、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我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1、投诉受理工作

受理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电话:0431-85251786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单位:长春大学纪检委办公室

受理电话:0431-852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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