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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宜春学院 /2014-04-12

 为确保我校201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减轻就读我校研究生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3年录取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公费录取: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公费研究生,免除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学费。

    2.免住宿费: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免除其住宿费,住宿条件为两人一间。

    3.新生助学金:凡录取我校就读的研究生,视考生初试成绩给予30008000元(人民币)不等新生助学金。  

    4.普通奖学金:学校提供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600/月(每学年按12个月计算)。

    5.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覆盖面40%。按学习、科研等方面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年、二等奖学金2000/年、三等奖学金1000/年。

    6.提供“三助”岗位: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200500/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其适当助研津贴。

    7.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

    8.复试:凡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学校免除其复试费。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9.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学校将择优留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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