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感谢你对南昌航空大学的信任并选择报考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报到时间定为4月1日-3日,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好车票。现将复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复试名单
(一)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一区对应学科门类要求的考生,即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二)我校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三)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考生如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须携带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大小);
(二)其他材料(专业面试和体检时提交)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体检表》上);
2.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面试组参考,不必上交);
(1)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面试时可提交给面试小组参考。
三、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安排在4月1日8:00-17:00,复试考生携带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地点见《南昌航空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并按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复试考核表》,同时确定复试笔试科目。报到完毕到校医院交体检费(70元),领取《体检表》(贴一寸照片)和化验单。
(二)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2日上午,请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和化验单,按校医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1)。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安排在4月2日下午,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复试考核表》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抽取顺序,由各学院统一安排考核(地点由各学院在报到时通知)。
(四)专业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笔试时间安排在4月3日上午,同等学历加试时间安排在4月3日下午,请考生提前到达考场并对考试科目入座,身份证放置在桌角供监考教师查验。考生须按照复试考试科目要求自带考试相关用具。
(五)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4月8日下午公布复试综合排名。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24小时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318,电话:0791-83863725)或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791-83863087)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以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拟录取名单公布
拟录取名单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在4月9日下午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可在网站上下载调档函,用于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由考生带回原单位自行办理;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请于公布后24小时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完成拟录取确认后,考生可在网站上下载调档函,用于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由考生带回原单位自行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同等学力和自考生的说明请见附件2。
(二)我校其他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乘车方案:
1、从南昌火车站步行一站到“老福山”,乘坐233路公交到达终点站南昌航空大学;
2、从昌北机场乘坐机场2号线,到“丰和立交”站换乘233路公交到达终点站南昌航空大学。
(四)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本网站所发布的《2014年南昌航空大学接收调剂的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领域)》。
2、研招办联系方式:电 话:0791-83863725,0791-83953309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
2014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内容及流程
一、体检地点:南昌航空大学校医院(近学校北门)
二、时间及项目安排
时间 |
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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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午 |
7:00-8:00 |
空腹抽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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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1.身高2.体重 3.视力4.血压 5.五官6.内科 7.外科8.胸透 |
体检项目可交叉进行 |
附件2
关于同等学力考生和自考生的说明
(一)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只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4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凡在2013年11月14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本科毕业生)都不是同等学力,属于往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加试;
4、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获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同等学力身份,必须主动要求参加加试,未加试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在网报时未注明同等学力,获得复试资格后又未主动向学校作出说明并主动要求参加加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关于自考生的说明
1、凡是在2013年11月14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都按往届本科毕业生对待,不需加试;
2、在2013年11月14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但有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应在2012年9月1日前)的,按同等学力对待,需要加试;
3、在2013年11月14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如没有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是在2012年9月1日后获得的,不能报考研究生,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