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院始建于1980年,当时定名为江西大学法律系。1982年招收首届法学专业本科生,先后开设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三个本科专业,经济法学、律师学两个专科专业,1998年教育部进行专业调整后,归并为法学本科专业。同时还有法律本、专科,经济法专科函授、夜大、自考等成人教育专业,为江西省自学考试法律本、专科,经济法专科的主考单位。目前正在创造条件申报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硕士点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点、法律硕士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49人,其中教授8人(兼职4人),副教授13人。目前在攻读博士学位的3人,已获硕士学位的10人。学院下设法学研究所、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江西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学和刑法学两个重点建设学科。学院设有专业资料室、阅览室、法医刑侦实验室、法律电子信息中心、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
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余人,函授夜大生600人,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14人。已形成了以本科教学为主体,研究生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为补充的育人系统。
学院作为我省培养法律专业高级人才的基地,十多年来为省内外司法机关、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合格人才,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学院注重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健全课程体系,严格教学管理,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中,本学院将承担着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本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的法学教学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全省地方性立法、政府部门决策咨询中心及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在办学规模、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总体上达到国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为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