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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2014研究生录取奖励办法

景德镇陶瓷学院 /2014-04-10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开展,选拔优质生源,在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全面收费的情况下,特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入学奖励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10000元;

 二、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艺术类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给予一次性录取奖励8000元;凡通过研究生考试并调剂录取到

我校的非艺术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5000元。

 三、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考试(含入学与复试)总成绩按专业分别排名在前30%者,给予一次

性入学奖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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