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5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学院、专业、学习方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等。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举报电话:0791—83897967
举报电子邮箱:dhlgdxyzb@163.com
请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使用QQ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与邮寄录取通知书相关的信息。
请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认真研读《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事项》的内容(https://yjsy.ecut.edu.cn/a3/e4/c427a107492/page.htm),《诚信复试承诺书》和《体检报告》按要求交给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见各招生学院网站),凡无法提供或不符合条件者,后果由本人承担。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使用QQ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