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补录)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16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学院、专业、学习方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等。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举报电话:0791—83897967
举报电子邮箱:dhlgdxyzb@163.com
考生编号 |
姓名 |
学院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初试成绩 |
复试 成绩 |
总分 |
备注 |
104043125300427 |
00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300 |
会计 |
非全日制 |
219 |
151.40 |
75.67 |
取消拟录取 |
|
105203666605954 |
00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300 |
会计 |
非全日制 |
222 |
155.03 |
7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