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学位点:
为做好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及省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学院(系)、学位点务必在5月25日前完成录取上报工作:
一、招生指标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见招生目录,各有关学院(系)、学位点不得超过招生指标。
二、录取分数线
(一)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如下: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
50
|
60 |
(二)为了发挥各学院(系)、学位点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点及导师可以录取英语成绩在分数线下5分以内的考生。
(三)各学位点须进行专业英语考试,分数线自主划定。各学院(系)、学位点可根据招生专业情况制定具体录取工作细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导师的确定
院系招生导师以2016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同时,每个导师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其中硕博连读不超过1人。
四、录取博士生的指导性意见
(一)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学校将对各学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关于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按照最新的《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15]3号】执行。
六、导师及学科招生经费
从2015年起不再收取导师及学科招生经费,具体请参照最新下发的《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15]3号】。
七、博士录取时间进程表
各学院(系)在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初试成绩的查询,复试成绩的录入、拟录取管理上报等工作(复试的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的下载专区下载)。考生咨询报考学院(系)初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学院(系)上报全部录取名单截止时间5月25日。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工 作 |
5月25日 |
各学位点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
6月1日左右 |
研究生院会电话通知被录取考生,本人来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调档函。 |
6月10日前 |
以档案是否到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决定是否录取。档案未到者,则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该指标回收由学校统筹。 |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