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 号)文件精神,提 高我校 博士生录取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规范复试工作,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与统筹管理。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负责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4、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招生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须有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参加。
职责:(1)负责按学校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本招生单位招生工作方案,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2)指导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本学院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学院院长担任,组员由全体博导并吸收部分学术水平较高的学院同行专家组成。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2) 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3) 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4) 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5) 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序。(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提交上报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总分≥160分,单科不划线。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二次划线,各学院负责通知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主要形式: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应用能力等形式的笔试。
2)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考博动机与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能力考核:考察考生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包括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等。
3)科研及创新能力考核:着重考察考生创新能力、拟开展研究课题及初步研究思路,以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出版)的高水平论文(专著)、科研课题、成果证明等)。
4)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口语测试、学习(工作)态度、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介绍、人生职业发展规划及自我评价材料等。
五、录取事项
1、录取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应予以优先保障招生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全脱产攻读上线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综合及考生择优录取。
4、各学院录取全日制脱产攻读考生人数不得低于录取人数的70%,否则未完成的全日制脱产招生计划将在校内调节使用,并且将适当减少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且如录取为全日制脱产的博士生未能按要求进行脱产攻读,招收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停止招收博士研究生一年。
六、复试工作流程
1、复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各学院自主决定具体复试日期。
2、复试工作流程
1)上线考生到各学院报到,领取博士生复试报到单。报到时须携带个人的拟初步开展的科研课题计划(交复试专家组)。
2)上线考生到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20元,再到招生学院参加复试。
3)2017年6月8日下午17:30前,各招生学院将博士生复试报到单、博士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及博士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汇总表须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报研究生院审核;
4)2017年6月9日后,学校召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拟录并经过公示无误后正式录取。
3、复试程序要求规范,并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相关档案材料齐全。
4、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七、材料归档工作
请各招生学院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材料归档工作。
①网上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专家推荐书(两份,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复试记录情况表及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⑥复试录音录像材料。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