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工程领域高端领军人才。
二、招生领域和招生计划
1.招生领域: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
2.招生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3.两个领域的招生计划数合计不超过15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由所在单位提供推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生方式
我校工程博士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
(一)网上报名
2018年5月10日至5月20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缴费前请慎重考虑,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费。
报名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备注栏2中须注明“报考工程博士”。
(二)提交材料
考生将下列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添加封面和目录,封面请标注:湖南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申请材料(考生姓名:***)。
材料装订之后请寄(送)至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8年5月20日。
1.申请材料包括:
(1)身份证、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或与国家重大专项有关工作的证明文件。
(3)硕士成绩单(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所在单位提供的推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程初审,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四)学科综合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的选拔办法为准。
2.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学科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考核方式为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结合。
(1)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2)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3)专业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4)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具体安排,届时请考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的通知。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工程博士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档案及工资、福利、户籍和医疗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4年,最长修读年限为6年。
学费:14000元/生﹒年。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电子邮箱:yzb@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