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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本站小编 湖南大学/2015-1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一、复试安排

 所有参加初试并希望录取为我院2014级博士生都必须参加专业面试。

报到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带齐以下材料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报到时查验证件及提交的材料

1、证件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提交的材料:

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表1-6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要求双面打印):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8)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10) 自我评价书。

每人需缴纳120元/人的复试费,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面试对象与内容

  专业综合面试由英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组成,具体评分细则由考核小组和各导师讨论决定。

考核项目

分值

外语测试

10

专业综合

60

材料评价

30

合计

100

三、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中午13:00—2:30

报到地点(资格审查地点):软件大楼117B办公室

复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下午3:00,考生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按顺序参加面试。

复试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大楼办公室或会议室。

复试分组:参加复试的博士生分组请面试当天中午见软件大楼门口公示

四、拟录取办法

依据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计划招生人数执行,没有招生计划的导师请跟报考的学生做好解释。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资格审查制及公开招考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6~18日,体检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2、复试工作完毕后,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湖大研字[2010]25号文)组织博士生指导教师缴纳资助基金。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资格。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录取时必须签署定向协议书。

六、档案管理:

1、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资格审查制将档案直接转入攻博所在学院。

2、公开招考录取的脱产博士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寄送研究生院招生办(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项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相关通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研办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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