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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及复试名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09-28

各位考生:
       你报考湖南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①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120元/人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2015年3月13—20日
缴费办法: 登录“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是http://xysf.h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需大写),请登录平台后及时在“个人信息”修改密码。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付费凭证。
②考生3月20日上午8:30,进行资格审查,抽签决定专业综合面试顺序,地点是学院310会议室。
(二)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范围及方式
1、3月20日下午3点,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是教科院(学生七舍)。专业综合面试主要由外语听力、口语 和专业外语测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组成,满分为140分。其中(1)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满分 20分;(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主要从学习成绩、获奖、毕业论文、公开发表论文等方面考察,满分40分;(3)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察考生对本学 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 和创新能力,满分70分;(4)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 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在职班考生还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2、3月21日下午14:30~16:30,专业课笔试。地点:综合教学楼10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 准考证以及《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闭卷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是:教育心理学(教育 学专业)、教育经济学(公共管理专业)、教育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三、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复试名单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于思琪、丁凤珠、李莎、郭笑丽、王灿辉、李吟霁、欧阳鹏、宋雅欣、蔡宁波、周新丽、王利爽、谭孟舸、文瑜(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教育学专业:刘艺、彭佳茜、郑洁、王蕊、孙皓川、肖航、李倩、覃日怡、汪斑、符灿、周珍、许明珠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黎娟、陈琼、廖媛
四、拟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的招生计划分专业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
3月20日-25日体检
考生到南校区校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南校区医院地址:从东方红广场左侧登高路走200米,到岳麓山景区拦车亭处即可。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六、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考生凭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4、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联系电话:   88822884                      联系人: 曾老师               
                                                            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五年三月 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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