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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湖南师范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形式

  (一)全国统考(政治、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命题)。

  (二)单独考试(政治、外语及专业课均由我校命题)。

  二、招生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均需等考试后按照上线人数及国家下拨的计划数进行调整

  三、湖南师范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同等学力人员:

  ①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具有2年或2年以上(2003年9月1日以前毕业)实践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者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者均可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学制三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2004年10月8日-31日)和到报名点、缴费、摄像(2004年11月10日-14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逾期不再办理。同时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的招生报名通知。

  (三)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概不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04年10月8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2.持本人身份证或现职军人、文职干部证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2004年11月10日-14日)亲自到自己网报时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该报名点即为考试地点)进行缴费、摄像。为了使考生能够顺利快捷地完成报名手续,我校决定在复试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报考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科教学论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统一考试。

  4.由于考场承受力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不接受外校人员报考外校的考生。

  5.考虑到报名时不需要单位介绍信,但录取前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在报名前最好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湖南师范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2001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在职人员。

  2.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积极,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

  4.须有考生所在单位推荐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须专家所在单位盖公章。

  5.因受国家招生计划名额的限制(全校只招收20名报考单独考试的研究生),故只限于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考生所在单位盖章一栏签上同意委托培养。

  (二)报名日期、地点

    1.报名日期: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先网上报名,务必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名点,后到湖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摄像、缴费)

  2.现场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现场报名时间:为了便于考生顺利报名,特将单考生的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在2004年11月14日下午进行。

  (三)现场报名手续

  1.凭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本人工作证及毕业证书(原件)、交纳报名考务费,由我校发给有关表格一套。

  2.报名后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送交或挂号邮寄下列材料(如考生邮寄,请务必在信封上表明单独考试字样):

  (1)报考硕士生登记表;(2)单位和专家推荐书;(3)本人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高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

  所填各种表格内容及相关复印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春节前十天左右)。

  3、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不含听力、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及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见后。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0731-16885880查询或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6、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六、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分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委托培养、高等学校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如国家有政策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一律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

  国家计划内公费、委托培养、高校教师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国家计划内公费: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每年的培养费为2000元。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每年的培养费为7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的培养费为9000元。

  高等学校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工作。每年的培养费为7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的培养费为9000元。

  自筹经费: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每年的培养费为7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的培养费为9000元。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二)学科专业指定了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考书,所列参考书目我处不负责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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