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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努力提高研究生的思想素质,使之成为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高尚的敬业精神,健康的体魄与坚实的古代文学专业知识基础的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是: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并能运用于社会实践与学术实践,具有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2、具有比较全面、系统的中国古代文学知识与本专业方向的较为坚实、深厚的专门知识;有较强的阅读古籍、分析作品的能力,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学术动态,具有初步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与严谨踏实的学风。3、对文献学、语言学、史学、哲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等相关学科有较全面的了解与掌握,以利在专业研究中产生新的学术增长点。4、有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阅读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撰写论文提要,进行日常交际和本专业学术交流。5、能适应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新闻、出版等部门古代文学教学科研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唐宋文学
  
  2、古典文献学
  
  3、先唐文学
  
  4、元明清文学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规定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限于2.5-3年间,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此期间允许研究生休学1-2年用于工作或创业,但累计在校年限不超过5年。硕士研究生修满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低于20学分)方可毕业,未修满学分者不能获得毕业文凭。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负责,校研究生处和学院对培养过程进行质量监控。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主要围绕学位课程、方向课程、选修课程的学习来拓宽专业知识,同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的相关研究课题,为硕士论文的选题打下基础。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注重对能力的培养。要求每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或有编辑部正式录用通知)学术论文至少1篇(注:论文须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三学年撰写学位论文时,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系统训练。
  
  五、考核考试规定
  
  1.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或经办理选修手续的课程均需通过考核。
  
  2.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采用笔试、口试或口笔兼试。考查采用笔试、口试,笔试采用开卷、闭卷或提交论文的形式进行,或根据研究生平时完成课外作业的情况及考查的成绩评定。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百分制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成绩。
  
  3.学位课程的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70分(含70分)以上为通过考核并获得学分,未通过者跟下届重修,学位课只许有一门重修且只能重修一次。
  
  4.学位英语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或通过全国外语等级考试六级(英语60分以上)者才能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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