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承湘中灵秀,育天下英才。湖南工程学院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涵盖工、管、文、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工程应用型高校,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单位、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53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学位于ESI全球前1%,拥有8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4个省级一流专业,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58门省级一流课程,4个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先,已有4个专业通过认证,实现国际实质等效。金工实习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校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与考试中心。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20多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特聘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务院特贴专家、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模范教师、省部级教学名师、中国科协托举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湖南省“百人计划”、省杰青、省优青、湖湘青年英才、“121人才工程”人才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15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0余人,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4个。2019年教师发展指数位列全国新建本科院校20强。
学校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26个;省级校地合作基地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近五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78项,横向科研项目1551项,科研经费6.9亿元,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4项,授权专利886项。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先后与673家企业开展了产学研合作,产生经济效益超过240亿元。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湖南省最早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已与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德国、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3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了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
初心不改育桃李,深耕不辍奋前行。学校正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秉承“锲而不舍,敢为人先”校训精神,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突出地方性、应用性、行业性,大力加强“双一流”建设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具有工匠精神、以工许国情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走出一条扎根三湘大地、服务国家人民、全面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工程应用型大学的荣光之路。
二、招生专业介绍
学校现有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5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材料与化工(085600)
我校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点招生专业领域包括:材料工程、纺织工程、轻化工程、化学工程,以现代纺织服装行业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为导向,以支撑区域创新发展为目标,主要服务于纺织工程、印染助剂的绿色合成、纺织新材料、纺织智能制造装备等行业领域,培养掌握纺织、染整、材料及相关工业中所进行的物理和化学过程规律以及应用技术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能从事纺织、染整、材料等相关行业领域的产品研究与开发、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能源动力(085800)
我校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点招生专业领域包括电气工程、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以能源动力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为导向,培养掌握能源转换与传输、能源装备制造、能源高效利用等理论知识,能在能源动力等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与实施、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三、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学生个人档案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毕业前不允许调出。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入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2023年9月24日-27日(9:00-22:00)。
(2)网上报名:2023年10月5日-25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特别提醒
①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②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扫描件至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箱(yjsc@hnie.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③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⑤ 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
2.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考试
在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2.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4. 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
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等择优
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的体检要求执行。
(六)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七)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其他事项
1. 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hnie.edu.cn)将及时发布202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3.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58688908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731-58683922
(九)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联系电话:0731-58683922
邮政编码:411104
四、奖助政策
为欢迎广大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学业予以资助。研究生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年综合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校级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