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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教师校外实践锻炼经历的通知_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8-04-29

关于认定教师校外实践锻炼经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资队伍转型和升级,现对教师校外实践锻炼经历(不含“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统一认定,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视为具备校外实践锻炼经历。具体内容如下:
1、需要认定的实践锻炼形式:
此次认定,只针对已经完成下列外出锻炼形式,并在校工作的教师。
(1)博士服务团,百名人才进百企。
(2)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从业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3)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
(4)与校内从事专业一致、时间超过一学期的校外全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5)有创新创业经历、办有公司实体的。
2、具体要求:
(1)提交的材料应完备。前三种外出形式应提供申请表,批准文件,鉴定表,个人总结等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外派部门、用人部门的公章。第四种形式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医保交费凭证等材料,若是档案材料,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第五种形式应提供公司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
(2)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对于造假者,两年内不能申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3)2017年10月20日前,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N410室。




人事处

院长办公室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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