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现将长沙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告如下,请组织学生积极参加。
一、招聘简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司法局所属的长沙市新城学校(市工读学校)、长沙市星城公证处两家事业单位需增补的3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复审,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shrss.gov.cn、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上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8年长沙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 1、30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或http://csks.rsj.changsha.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周三)9:00—5月5日(周六)16:30。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5月2日(周三)9:00—5月6日(周日)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15日(周二)9:00—5月18日(周五)16:30。
4、缴费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需查验报名表。
5、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长沙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处联系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7、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可及时联系考务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5月19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4、2018年6月5日(周二)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6日(周三 )(9:00—12:00,13:00—16:30)到长沙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处(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98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11 日(周一)(9:00—12:00,13: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6月14 日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长沙市新城学校(市工读学校)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长沙市星城公证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长沙市新城学校(市工读学校)考生的考核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总成绩合成
报考长沙市星城公证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报考长沙市新城学校(市工读学校)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上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 0731-85409853(长沙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处)
2、报名考务咨询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8444209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84907646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0731-85409849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长沙市司法局机关纪委:0731-8540010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十五、其他要求
每周四为我校招聘工作日。如预约校园招聘,请提前一周联系,并将单位合法资质扫描件、单位简介及招聘启事(word版)等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18338850002@qq.com进行预约。敬请关注学院就业网www.jiuye.lynu.cn。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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