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向我校反映。
本次公示期间,由于个别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加上个别考生对个别专业的录取原则提出异议,变更之处将于近日公示。
温馨提示:
1.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学籍学历审核,学籍学历审核通不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各阶段学历均需认证),以便需要时可及时提供。因不能及时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调档函、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在公示结束后由各招生单位发放。
公 示 期:2016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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