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
2.35周岁(含)及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省评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名额
1.我校青年教师基金推荐名额为4个,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
2.我校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个,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
三.申报程序
申报准备材料及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网页《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http://www.moe.edu.cn/srcsite/A20/s3117/s6583/201702/t20170227_297496.html)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并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5:00点之前将下列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5室),逾期不再受理。
1.单位推荐报告1份,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7年版)》1式2份(双面打印,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电子文档(填写完毕后生成的DAT文件以及PDF文件)请发至师资科信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 凡 胡 斌
联系电话:22199595(外线) 3910(内线)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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