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工程专业类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法[2017]5025号)和省教育厅通知(教外[2017]1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从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高分子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通讯工程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4、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规定的条件;
5、在外学习期间全程英语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712)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6、曾参加过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三、选派计划
1、河南大学计划选派5人;
2、留学国别及院校:加拿大,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6个月;
4、派出时间:2017年7月。
四、资助内容
此项目纳入我省地方合作项目总体选派计划。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性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教育厅、高校按经费比例共同资助。
五、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于3月8日-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完成网上报名;
3月10日下午17:00前将《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及申报材料(具体参看附件2)交到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3)。
六、出国留学工作是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职称科联系。
联系人:臧国轻
联系电话:22196969,3905(内线)
人事处
2017年3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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