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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申报2018年度研究课题和2017年度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_安阳师范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8-04-29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共青团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为学校共青团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提供智力支持,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拟开展2018年度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和2017年度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
2018年度申报课题分为战略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四个类别,每类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年。
战略课题着眼学校共青团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调工作规律和制度机制探索,课题成果应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理论性、创新性,对学校共青团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该类课题拟设5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重大课题着眼学校共青团重大实践问题研究,强调工作制度、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对策等创新,课题成果应具有实践性、创新性、指导性,对学校共青团决策优化、政策制定和基层基础建设具有指导意义。该类课题拟设25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重点课题围绕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可参考课题指南中的战略、重大课题名称拟定选题,课题成果应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和推广性,能够对学校共青团具体现实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该类课题拟设200项,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
立项课题结合申报人自身的工作实践或研究兴趣进行研究,可参考课题指南中的战略、重大课题名称拟定选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指导性。该类课题拟设300项,不资助经费。
同时,将根据学校共青团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需要设置专项课题,并另行组织立项申报或委托相关单位研究。
(二)申报对象
省级团委、地市级团委和县级团委的学校战线部门,高校、中学和中职学校团委及相关青年研究机构均可申报。
课题申报应组建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可依托高校或科研机构,邀请长期关注研究青少年问题的有关专家、学者牵头或参与。战略、重大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校副高级、中学一级、中职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课题需征得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
为支持更多的团学干部参与研究,原则上2017年度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负责人不再作为2018年度课题的负责人。
(三)参考题目
参见《2018年度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四)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人登录“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管理系统”http://ktsb.ustb.edu.cn/),在线填写《全国学校共青团课题研究申请书》,【提交】后导出,打印成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公章,于2018年5月4日前寄送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2.课题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7:00。
(五)课题评审与经费拨付
1.课题评审工作拟于5月下旬进行,评审结果拟于6月下旬在团中央学校部网站、微信,研究中心网站、微信,“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管理系统”等平台公布。
2.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具备课题承接能力,能够独立开具或委托所在地区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皆可)。研究中心收到发票后统一划拨经费。
(六)课题管理
课题管理委托研究中心按《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2)执行。
二、2017年度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个人或单位围绕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或学生思想行为特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校园文化建设、新媒体运用、学生会组织建设、学生社团建设等专项工作形成的学术专著、教材读本、研究报告、工作制度等成果。
原则上书籍出版、制度发布的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二)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研究成果评选设学术专著类、教材读本类、调研报告类、工作制度类四个类别,分别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项总量拟不超过200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需填写《2017年度全国学校共青团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附件3),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2.原则上,同一单位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由申报单位团组织(学校团委、地方各级团组织学校战线部门、其它单位团组织)负责统筹。
3.学术专著类、教材读本类,需提供专著或教材的原件一式两份;调研报告类,需提供报告材料一式两份;工作制度类,需提供正式发布的制度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以上材料不予退还。
请于2018年5月2日上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和展楼A207),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由研究中心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评选工作拟于5月下旬进行,评选结果拟于6月中下旬在团中央学校部网站、微信,研究中心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布。
联系人:訾彦锋
地址:和展A楼207校团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0372-3300007

附件:
1.2018年度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指南
2.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3.2017年度全国学校共青团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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