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要求,学校依据“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20人,博士研究生10人。
2.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安排
1.硕士研究生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参加202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1)报考条件:所有考生均须取得定向的少数民族地区(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审核批准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考生应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名办法:报名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生到少数民族地区(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取得报名校验码,网上报名时凭“校验码”报名,专项计划中须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并务必将经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登记表于11月10日前寄达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报名无效。
(3)考试安排:考试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
2.博士研究生
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试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2.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五、教育管理
学校是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管理责任主体。对骨干计划研究生坚持“爱、严、细”原则,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就业管理
1.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七、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701室)
邮编:15004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0710
附件:1.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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