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和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宣传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推荐教师年度人物候选人1名,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候选人2名。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特发此通知。
此次推选活动,教师人物的推选将以各基层党委为单位,每个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推荐候选人1名。宣传统战部将组织人员对推荐上来的人选进行联评,最终确定参加全省主选活动的最终人选。学生和学生群体的人选由学生处和团委负责推荐(推荐条件另行告知)。
一、教师年度人物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认真钻研教学业务,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或省内产生一定影像;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3、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为引导,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引起广泛关注;
4、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或具有创新性进展,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性期刊发表重大研究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和直属总支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负责把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广泛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推荐和评选活动中来。
2、报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推荐表,包括部门推荐信息、候选人报名信息及150字个人事迹简历,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候选人的突出事迹,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流水帐式的记录。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请各申报部门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重点体现2013年期间突发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3、报送候选人生活照片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教师候选人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候选人生活照、全体成员合影(电子版)4月15日前报送宣传统战部。
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候选人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候选人生活照、全体成员合影(电子版)由学生处4月15日前报送宣传统战部。
附件:

牡丹江医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