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召开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的特殊情况,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今年我校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安全、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合格线 2021年我校拟招生10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7人),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复试合格线A类线,可以提高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3月23日至3月29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考生将以下材料原件拍照,并将图片按下列顺序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将此文档按照“考生编号+姓名”的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上传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各学院资格审查专用邮箱。资格审查时若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要求和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本科毕业生: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 (3)本科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我校一志愿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研招办邮箱,邮件须以“准考证号+姓名+可享受加分政策”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进行审核。具体加分政策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4.对符合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我校一志愿考生,且达到进入复试分数线的,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研招办邮箱,邮件须以“退役士兵+姓名”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进行审核。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学科资格审查:复试前应注意核查是否为考生本人,严防替考。 2.复试内容及形式: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取消笔试环节。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语听说水平及思想品德。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进行复试工作。通过钉钉(微信和QQ作为备用)会话方式与相关考生建立网络联系,提前将复试规则、时间等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考生复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据实现场打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理论知识及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150分和外语水平测试65分,此外还应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素质考核。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像等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一年以上)。 3.复试保密工作: (1)各学院学科、专业要做好研究生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透露任何有关复试工作的涉密信息,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2)提前告知复试考生对复试过程不能录像、不能传播试题,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按照泄露国家秘密罪予以查处。 (四)复试组织程序 各学院要以复试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为单位,建立“钉钉”复试工作群,工作群包含复试小组成员及进入复试考生。各学院要提前将“钉钉”群二维码上报研究生部。做好本院各学科“钉钉”群人数的统计及核查工作。设立本学院复试工作专用办公室,用于复试小组进行面试工作。 条件保障: 鉴于我省当前疫情复杂形势,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场所的消杀工作,复试小组个人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复试场所时要严格进行测温、扫码,全面做好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各位考生也应注意个人卫生,做好防护,保持身心健康。 线上复试时,复试小组端和考生端应采用双机位,一台用于复试,另一台用于监控周边环境,保障复试工作公平公正,防止违规行为发生。考生加入钉钉群时,应采用双账号同时登陆。 面试规则: 1.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 2.复试时长:每生不少于20分钟(从抽题开始计时)。 3.复试形式:复试前,选中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及随机选中的某位考生发起视频会议,对考生进行外语水平和专业水平测试。测试结束后,连麦复试下一位考生。 面试内容: 1.专业水平测试: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综合水平,复试小组成员提前准备复试专业课问题,根据考生人数,确定题目数量,并对题目进行编号。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题目序号,复试官依据题号拆封题目,对考生进行复试工作。 2.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核口语会话(听说能力,口语40分,听力25分),聘请外语复试官或复试小组中具有相当水平者,对考生进行复试工作。 3.加试:按国家要求对于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人员,要对其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从大学阶段主干课程中选取两门课,加试采取笔试形式,加试内容由复试小组自行安排,每门课满分100分,按要求据实评分。 四、体检 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考生中存在不能从事原报考专业学习的疾病,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提前提出调整专业申请,研究生部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五、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满分715分)=初试成绩(500分)+专业水平测试(150分)+外语水平测试(65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照招生计划录取。 注:会计专业总成绩为满分515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2.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复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确定录取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3.复试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4.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54—8618499 联系人:张老师 姜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8848,8618561
佳木斯大学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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