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和有关要求,成立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复试工作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暂不对外公布)
(二)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笔试:2017年3月20、22日上午8:00-11:00
面试:2017年3月20、22日下午13:00-17:00
地点:C区管理学院楼409(笔试)、309(面试)
(三)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需要携带:(1)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4)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复试资格审查表由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研究生学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
(四)复试程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1、专业综合测试。
考核方式:笔试,复试当日上午8:00-11:00,满分70分;复试科目如下:
(1)学术学位研究生
企业管理专业:(方向:企业发展战略与创新管理、营销管理理论与方法、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会展项目管理与策划):《西方经济学》
企业管理专业:(方向:服务创新与战略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商业分析与创新管理):《质量管理学》
技术经济及管理:《统计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生产运作管理》
质量管理与智能决策:《管理信息系统》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企业管理专业:(方向:企业发展战略与创新管理、营销管理理论与方法、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会展项目管理与策划):《市场营销学》、《统计学》
企业管理专业:(方向:服务创新与战略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商业分析与创新管理):《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与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学》、《西方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学》、《物流工程学》
质量管理与智能决策:《统计学》、《管理预测与决策》
(2)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程硕士(项目管理):《物流管理学》或《市场营销学》
2、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
时间:复试当日下午13:00-17:00
面 试原则:面试由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专家复试组负责。要求每位考生有一份面试记录,每位专家复试组成员填写一份面试综合测试评分表,外语口语测试教 师填写一份面试外语口试评分表。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各专家复试组成员将面 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考核方式: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其中学术型硕士面试为1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20分;专业型硕士面试为2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10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两方面能力:一是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二是考察考生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成绩满分70分,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30分,其中学术学位专业面试为1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20分,专业学位专业面试为2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10分。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客观、公正,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水平。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体检安排
2017年3月24日(星期四)组织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去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试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2)拟录取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折合后综合计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咨询电话:0451-84865198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65030
四、复试考生名单
企业管理:刘艺宁、韩学茹、徐胜、杜钰玮
管理科学与工程:曹晓宇、梁旭光
项目管理专业硕士:兰红、曹雪冬
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