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我校法学院受聘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多年来,我校法学秉承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在凝练学科特色中求发展,发挥高校智库作用,为政府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在我省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尤其在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大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中积极作为,承担相关立法调研项目,提交的《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等立法前评估报告被采用,提出的一些立法修改建议被采纳。
我校法学院再次受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既是省政府对商大法学的一份信任,也展现了我校法学院的一份社会责任与担当。法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切实履行省政府法律顾问单位职责,做好省政府的“外脑智库”,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