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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2006-09-22


一、接受对象

1、申请人必须当年参加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者(英语或日语≥50分);

2、申请人已经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4、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向研究生学院提出课程学习申请,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医学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奖励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

5、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单及“高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也可申请在学习过程中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要求通过培训。

三、研究生学院审查申请人资格,符合条件者予以备案,允许其办理课程学习及考试、临床能力训练及考核、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及答辩等事宜。

四、学习年限为3-4年,培养费每生每年10800元人民币。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通过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高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位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且被SCI收录。

五、学位论文要求、培养方式、学位课程及要求、结业考核与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2006年6月5-10日

七、报名地点: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八、联系人及电话:朱研  0451-86671349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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