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381名,2016年博士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各院系2015年各院系实际招生人数(含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博生等),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及其他在现场报名前未能够拿到硕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由指导教师签字的、本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取得硕士学位 证书的证明。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
二、报名
我校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提交报考材料的报名方式。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我校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并缴费
1. 网报时间:2015年11月5日-12月27日。
2.报名网址: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请 使用中国研招网账号登录,没有中国研招网账号的请注册后登陆。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下载需填报的申请材料。报考我校“千人计 划”导师(吴国雄、马庆位、陶龙宾、石碰、王鹏飞等导师)的申请人,专项计划请选择“****”,报考其他导师的申请人不选择此项。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考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家推荐书》、《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公开招考)》封皮。
3.考试方式:请选择“公开招考”。
4.网上缴费:考生报名需缴纳报名费200元/人,直接通过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同时下发准考证)。
2. 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南楼S404。
3.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提交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公开招考)》(在职考生需在登记表考生单位报考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考生报考前必须征得单位同意,妥善处 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应届考生须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 门公章)。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报到入学后补验)。
(3)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专家推荐书》2份。
(7)硕士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馆公章)。
(三)外地考生可函报,函报的考生需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函报材料邮寄至我校,并完成网上缴费。函报材料包含现场确认材料的(1)—(7),其中,(1)、(6)、(7)项要求相同,(2)—(5)项,复印件即可。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函报考生须于2016年1月7日下午14:00-16:30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楼733房间)进行确认(按照现场确认要求,带齐所有材料的原件),并领取准考证。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考试
考试工作包括初试和复试2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0日
初试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具体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外国语(英、俄、日,三选一)、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一般为面试,进行差额复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生的业务素质、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在复试时进行。
四、学制、学费与资助体系
我校博士生学制为3年。
按照教育部规定,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2016年入学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人民币1万元,并按照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学费。
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助津贴等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助学金资助期限为4年,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按月发放;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1万元,不分等级,第二、三、四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博士生学业情况重新评定等级,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1.5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国家奖学金标准和评选办法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助研津贴由导师发放,建议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每月500元)。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时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生。
六、报考有关费用
考生报考的一切费用(报名费、复试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七、购书指南和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参考书目可到各地新华书店购买或去各地图书馆借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八、其他
(一)有关我校博士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安排等信息请留意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hrbeu.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二)有关教材、参考书目、研究方向、导师情况等信息请与报考的院系联系。
(三)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1号哈尔滨工程大学
研究生院(主楼733室)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82519825
联 系 人:刘卓 李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