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式上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高校2016年—2017年道德模范(年度人物)和提名奖获得者的决定》,授予我校党委学工部张希坤同志“道德模范”称号,授予我校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许辉同志“年度人物”称号,授予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刘硕同学“年度人物”称号,授予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道德模范”提名奖。

据悉,为引导高校广大师生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2017年9月30日起,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联合开展全省高校2016年-2017年道德模范(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经层层发动、逐级遴选、党委把关,全省有50所高校共推荐185名候选人(群体)。评委会经初评、复评、综评,决定授予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大学生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大学生道德模范;10名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教师年度人物;10名教师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教师道德模范。

许辉 男,1978年生,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教授,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专职副主任,“****”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2017年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一等奖。

张希坤 女,31岁,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干部,曾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刘硕 女,25岁,中共党员,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会计学专业研究生,2017年开启重庆潼南寿桥镇、广西贺州水口镇、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东阳镇三次支教之旅,传递青春正能量,2000多人次受益。

研究生支教团 成立于2012年,五年间,开展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近1000场,志愿服务总时长达2万余小时,受益总数达2万余人次,捐助物资达6万元。期间获得全国学雷锋示范点等省以上奖项10余项。